影響產品類別:電子產品 (電池)

影響內容:修正先前於 2012/7/25 公布的規定,當時 KATS 公布的產品範圍是針對二次鋰電池芯和電池產品的能量密度,目前已進行內容修正,並取代了先前公布的標準。

最新規範的電池產品範圍如下:

  • 二次鋰電池芯等於或超過400 Wh/L
  • 用在可攜帶式產品裡的鋰電池
  • 有導航功能的可攜帶式產品裡的鋰電池 (無論能量密度為何)
  • 按紐類產品除外

對於小於 400 Wh/L 的鋰電池客戶不需申請 KC 證書,但若是有導航功能的可攜式鋰電池無論能量密度為何都必須申請 KC 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