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先預定於2012年7月1號開始實施新的紐澳RCM標誌整合,已確定延後至2013年3月1號。新法規生效日後六個月內,當地代理商須完成相關註冊(national register),之後每年則必須並每年維持他們的登錄狀態;而產品標誌需在生效日三年內完成變更。

在新制訂的法規規範下,申請者如已經開始實行RCM整合的法規,則可繼續使用。申請者在澳洲的當地代理商必須請人負責維護當地代理商的登錄,以符合新RCM的法規要求。